幽靈

除非是上了年紀的,否則在城市內沒多少人會閒得在街上蹓躂。要是身在鬧市,要不你
就是跟其他人在一起是朋友也好,也是男友也好,但只要身邊有個認識的人,心思少不免都在那個圈子內走。到了真是可以一個人時,大多是由一個地方趕去另一個
地方,腦海有時一片空白,有時卻不由自主會將要辦的事盤算完一次又一次。

後知後覺如我,最近才發現走在街上百無聊懶可以是件很有意義的事。只要你不是穿得太標奇立異,行為又不太明目張膽,街上根本沒人會留意你。因為他們三四個人堆在一起的時候心思少那個圈子內走,一個人時腦海就會想之後要做的事,沒有理會身邊事的閒暇。

故在路人眼中你只不過是其他路人的其中一個,跟佈景無異。原來有很多時候,對其他人來說存在與否意義根本不大。


是把心一橫,那夜我就在尖沙咀街頭當了一晚的幽靈,遊走於眾人之間,時而走到人家相機背後,看看他剛拍的照片有多醜;時而走到一對對纏綿情侶對面,看他們
怎可在寒風唬唬的海邊唇槍舌劍。那刻頓覺自己在動物園,自顧自細心觀察另一種物種的行為與習慣,被我觀察的物種也一副悠然自德,你不理我,我不理你的德
性。跟一般動物園不一樣的是,這裡沒有籠與欄。一樣的是,你不可擅自餵飼園內的動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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